春秋战国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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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0 不若归去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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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只是秦楚联军一派遣使者,我们就回去,只恐他们还以为我等无力再战了。
  太过轻易答应撤兵,反而容易节外生枝。
  不如做个顺水人情,提些要求:比如让楚国迎回王孙胜,我们再撤兵?”
  伍子胥抚掌称善,休下一封书信,让使者带回,转呈给申包胥。
  申包胥与楚国公子申,二人一合计,都认为没什么问题,毕竟王孙胜也是楚平王的嫡系后代,二人秉明了楚昭王。
  楚王应下了,派出一队使者,去吴国接回王孙胜回楚,并许诺封给他一座大城邑。
  让王孙胜住在楚国和吴国边境的地方:巢邑,并任命王孙胜,担任巢邑大夫,号白公,故史称:白公胜。
  后世有诗“过巢邑”云:
  竹杖芒鞋蹋短蓬,没篙春水饱帆风。
  两关三寺山无数,尽在蒙蒙烟雨中。
  白公胜被楚国接回的消息,反馈到了伍子胥那后,找孙武一合计,
  二人达成了默契:眼下吴国局势并不危急,至少表面上如此,不着急赶回吴国,兵分两路。
  孙武带水军走水路,一路顺流而下回吴国。
  伍子胥率兵走陆路,还是当年他逃亡时,走得那条路线。
  十九年,逃亡时二十多岁,风华正茂。
  此时凯旋归吴,正值壮年,却是白了少年头。
  伍子胥分别派人,去厉阳山请东皋公,龙洞山找皇甫讷,结果二人都不在隐居洞府,早已飘然不知所踪。
  二位高士曾助他逃离楚国,可谓救命之恩。
  伍子胥望着昭关,桩桩件件往事涌上心头,命人直接将其给拆除了…
  十九年复仇之路,虽漫长且坎坷艰辛,但是伍子胥做到了,并且他的事迹,广为后人所传颂。
  《礼记·曲礼》:“父之仇弗与共戴天,兄弟之仇不反兵,交游之仇不同国。”
  意思是说,对于杀父仇人,儿子们不能和这仇人生活在同一蓝天下,无论仇人身处何处,儿子们非得找到并亲手杀死仇人。
  自己兄弟被人杀了,要时刻随身带着兵器,见了仇人就杀;自己的好朋友被人杀了,不能和仇人生活在一个国家里,要么杀死仇人,要么追杀得仇人逃往国外。
  《春秋公羊传》:“不复仇,非子也。”还进一步提出了复仇的第四个原则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”
  意思是如果父亲是被冤枉处死的,儿子可以登记后找仇人复仇。此之谓“血亲复仇”,伍子胥的事迹,已经形成了春秋时期的一种风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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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面更新于2023/7/18 2:54:33 返回顶部